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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新安镇七里社区、双塘村)(二次重新招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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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安徽
源发布时间: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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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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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新安镇七里社区、双塘村)(二次重新招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新安镇七里社区、双塘村)(二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czlagc202411-005-01

招标人

名称

  ******农村局

地址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汤雷鸣******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人及电话

胡晓静******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6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投标价(元)

小写:1.18%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捌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胡干成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证书编号

******43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灵璧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2、宿州市埇桥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6-11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投标价(元)

小写:1.18%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捌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周绍宏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证书编号

******59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庐江县乐桥镇浮槐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

2、2023 年舒城县柏林乡“小田变大田”项目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投标价(元)

小写:1.16%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陆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韩学成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证书编号

******85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萧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2萧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招标代理费

3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政务中心******有限公司******农村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联系人:胡晓静 ,联系电话:******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 ,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 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农村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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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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