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田等四个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石马田等四个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7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石马田等四个村460千瓦光伏电站项目总包。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壹佰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合同金额大写:******.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石马田等四个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 / | 否 | / | / | 1 | 项 | ******.00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
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的工程款,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工程质保期满后 30天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2、根据招标报价明细表约定,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或设备型号:参数恋更项目,按照施工同期市场价格结算。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执叁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12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唐先生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雄华 |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 地******街道杏康南路45号 | | ******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 |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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