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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10漯河至舞阳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关于S510漯河至舞阳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漯发改基础[2023]10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关于S510漯河至舞阳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漯发改投资[2023]237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S510漯河至舞阳新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批复》(漯交审批[202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漯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漯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LWSG-YH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LWSG-YH标段起点位于本项目第二次与S222T型相交叉处,止于问十乡黄李村西北既有皇十线源汇区与舞阳县分界处,本段路线全长3.085km。招标起点桩号为:K8+730.211,终点为:K11+815.413。项目采用集散一级公路标准。
2.2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2.6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本数)的一级及其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的上述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或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省级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省级普通干线公路管理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不得参加投标。
注:同一年份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省级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省级普通干线公路管理部门)信用评价不一致的,以交通运输部评价为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省级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省级普通干线公路管理部门)信用评价不一致的,以最新信用评价时间为准;若评价时间也相同的,以信用评价较低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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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12-1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1-06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1-06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发布,同时在《漯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仅供参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 619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95-******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G栋8层3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5-****** ****** ******
监督机构: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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