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聘用接诉即办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XM001
******街道聘用接诉即办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货物参选响应(适用于属性为货物的标的或项目) |
本分包是否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1 |
185.00 |
2025******街道聘用接诉即办服务外包项目-后期工单处理 |
1项 |
提供10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负责不纳入考核申报、数据分析、案件回访、总结报告等工作。 |
/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5年1月23日-2026年1月22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采购份额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占项目预算金额32.73%,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中 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第1包属性:服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包采购份额中0%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磋商。
(3)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在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1-08至2025-01-15,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方式,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5-01-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方式,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在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2.2、供应商不得拆包参选响应;
2.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参选响应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参选响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重新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参选响应。
2.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5、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27490****153382
3、电子化: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3.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响应无效。
3.8、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供应商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方式,为保证解密顺利进行,请供应商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供应商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
解密阶段技术电话:010-******
4.本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办事处A区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修海龙、孙银英、吴众为,01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孙银英、吴众为
电 话: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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