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区少云镇高久产业路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最高限价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铜梁区少云镇高久产业路维修工程 | 9000 | 494957.58 | 1 | 建筑 |
二、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邀请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tongliangweb/)上发布。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在采购代理公司处获取。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 19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至9:30止。
(六)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9:30分。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一楼。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214开标室
五、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2、交纳方式:电子转账
******银行
银行账号: ******************6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银行
银行账号: ************269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银行
银行账号: ************762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备注:少云镇高久产业路维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转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截至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超过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 址:铜梁区少云镇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地 址: 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53号
附件:
铜梁区少云镇高久产业路维修工程-15%.xlsx磋商) 铜梁区少云镇高久产业路维修工程(1).doc